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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是否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邀纳个人所得税?要邀纳的话,提供的资料中转让股全个人的身份证原件能否用复印件代替,股东不在本

提问:
老师,你好,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是否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邀纳个人所得税?要邀纳的话,提供的资料中转让股全个人的身份证原件能否用复印件代替,股东不在本地,无法提供原件,急切的盼望老师解答,谢谢
回答:
您好!1、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九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按次征收,税率是20%,其应纳税所得额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因此,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2、税务局要求提供的资料中转让股东要身份证原件,能否用复印件替代,要看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允许。建议与税务专管员确认一下。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自然人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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