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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朋友在9月份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时候,因发票打印格式不对,她在电子开票这里作废了,但忘记在防伪税控开票这里作废,总金额很大,价税合计100多

提问:
老师,您好!我朋友在9月份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时候,因发票打印格式不对,她在电子开票这里作废了,但忘记在防伪税控开票这里作废,总金额很大,价税合计100多万。是属于句容国税局的,请问有什么补救的办法没有?
回答:
您好!根据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所以根据您的描述,您的情况没有作废成功,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发票已经跨月,建议在下月开具销项负数发票,同时写个详细说明。由于您的总金额很大,税务部门会特别关注,所以建议企业和句容国税局先说明情况。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询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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