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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8月份以无代价抵偿形式进口一台设备,缴纳抵押金后在无锡港海关报关进口,应该在原破损设备出关后退加抵押金,但现在原破损设备不再退回供应商,请问如何处理后续业

提问:
我公司8月份以无代价抵偿形式进口一台设备,缴纳抵押金后在无锡港海关报关进口,应该在原破损设备出关后退加抵押金,但现在原破损设备不再退回供应商,请问如何处理后续业务,请建议,多谢
回答:
您好!根据规定:被更换的原进口货物中残损、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货物不退运出境,但原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愿意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海关应当依法处理并向收货人提供依据,凭此申报进口无代价低偿货物。 若企业不愿退运也不愿放弃的:原进口货物因残损或质量问题,如不退运国外,其进口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应予照章征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抵押金缴纳后后续如何处理

http://www.cpa.js.cn/ask/28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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