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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近日收到由速递公司寄来的“海关暂留邮件报关通知”,因物品价值1200元,已超过限值,对方不代为办理,因物品为自用,帮请问一下需如何办理。(物品由香港寄至

提问:
我近日收到由速递公司寄来的“海关暂留邮件报关通知”,因物品价值1200元,已超过限值,对方不代为办理,因物品为自用,帮请问一下需如何办理。(物品由香港寄至南京)
回答:
是否符合个人物品不是按照商品的价值的,而是根据合理、自用数量范围这个标准的,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如果您超过可800元,无法按照个人物品邮寄进口,建议做退回,或者按照普货报关。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
关于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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