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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国外学习工作数年,现打算回国发展,想把数年来收集的近300本各类图书海运回上海。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要向海关申报并缴纳关税?当年购书的发票并未保留,具体完税价格

提问:
我在国外学习工作数年,现打算回国发展,想把数年来收集的近300本各类图书海运回上海。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要向海关申报并缴纳关税?当年购书的发票并未保留,具体完税价格应该如何确定?谢谢!
回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的规定,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1、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2、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也就是说,您个人邮寄以上规定范围之内的图书是免税放行的。您所述的进境书籍,若经现场关员确认书籍属自用范围,则您需依法缴纳个人行邮税。在实际办理海关通关手续时,应以口岸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图书的税率为10%。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邮寄图书是否需要报关缴税

http://www.cpa.js.cn/ask/28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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