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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把部分厂房租赁给其他单位使用,但是与承租单位共用水表,并收到了自来水公司按6%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包括了我单位和承租单位所用的全部水费,现承租

提问:
我单位把部分厂房租赁给其他单位使用,但是与承租单位共用水表,并收到了自来水公司按6%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包括了我单位和承租单位所用的全部水费,现承租单位要求我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这样做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是否也按6%的征收率开具?
回答: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自来水的适用税率为1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自来水,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按简易办法征收仅适用于自来水公司销售的自产自来水,而你单位属于转售自来水,不适用简易办法,应当按照13%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可抵扣进项税额。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http://www.cpa.js.cn/ask/27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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