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报检单转单信息已发送给出口口岸,但发现实际箱数和报检数不符,请问能否改单
回答: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转单管理办法:应出境检验检疫关系人和产地检验检疫机构要求,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情况下,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根据下列情况对电子转单有关信息予以更改。一、对运输造成包装破损或短装等原因需要减少数重量的。二、需要在出境口岸更改运输工具名称、发货日期、集装箱规格及数量等有关内容的。三、申报总值需按有关币种换算或变更申报总值幅度不超过10%的。四、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和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协商同意更改有关内容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电子转单
http://www.cpa.js.cn/ask/27440.html
报检单转单信息已发送给出口口岸,但发现实际箱数和报检数不符,请问能否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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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转单管理办法:应出境检验检疫关系人和产地检验检疫机构要求,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情况下,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根据下列情况对电子转单有关信息予以更改。一、对运输造成包装破损或短装等原因需要减少数重量的。二、需要在出境口岸更改运输工具名称、发货日期、集装箱规格及数量等有关内容的。三、申报总值需按有关币种换算或变更申报总值幅度不超过10%的。四、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和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协商同意更改有关内容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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