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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合同登记中登记合同金额是15901.8,预收款金额是4759.54,可是在提款登记中填写预收款金额为4759.54,却提示:不满足条件,本次登记的预收款金额

提问:
我在合同登记中登记合同金额是15901.8,预收款金额是4759.54,可是在提款登记中填写预收款金额为4759.54,却提示:不满足条件,本次登记的预收款金额+以前登记的预收款金额《=国际收支申报号的收汇金额”,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回答:
您好,请问贵司在以前有在此合同项下进行提款登记过吗。提款登记必须按实际收到的外汇进行登记,系统允许追加登记但不得大于合同登记项下的预收货款总额。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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