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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加工结转进口的货物,因现有未用完多余的部分,是否可以用“进料料件复出”的方式退运?

提问:
对深加工结转进口的货物,因现有未用完多余的部分,是否可以用“进料料件复出”的方式退运?
回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1号)第十条的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因故申请将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或者受灾保税货物退运出境的,海关按照退运的有关规定办理,凭有关退运证明材料办理核销手续”.请贵司凭原进口报关单等相关单证向口岸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深加工结转退运出境

http://www.cpa.js.cn/ask/26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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