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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有笔合同分3次付款,分别是30%,30%和40%, 前面2笔款是预收款,而40%是货出口后付清,我们在登记合同时登记了第一笔预收款并顺利结汇,请问

提问:
老师您好!我们有笔合同分3次付款,分别是30%,30%和40%, 前面2笔款是预收款,而40%是货出口后付清,我们在登记合同时登记了第一笔预收款并顺利结汇,请问第2笔预收款进来时,我是直接在原有的合同上追加一笔预收款,那如果是直接追加的,请问,电子口岸中会有第2笔预收款的额度吗? 如果没有,是否可以再做一份合同,登记预收款以便结汇,谢谢!
回答:
您好!如果是同一份合同的,可以直接追加提款登记。企业预收款额度是根据企业前12个月的出口总额和企业在外管局信贷系统登记的,所以如果企业除了第一笔预收款额度外,还有额度可产生的,企业追加提款登记后就能产生额度,否则即使再重新登记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额度也是不会再增加的(除非企业货物出口注销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同一笔合同中追加预收款,电子口岸中会有相应额度吗?

http://www.cpa.js.cn/ask/25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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