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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贸易出口,合同总金额为20000USD,合同约定结汇比例为50%,这批货我们全部是以预收货款结汇的,也就是预收货款10000USD。关单结关后,企业是否

提问:
来料加工贸易出口,合同总金额为20000USD,合同约定结汇比例为50%,这批货我们全部是以预收货款结汇的,也就是预收货款10000USD。关单结关后,企业是否还需要到银行做超比例登记?由于预收货款涉及额度扣减问题,当我们做完贸易信贷的注销登记后,这笔10000USD的扣减额是传到电子口岸哪个贸易方式下进行扣减呢?假设传到来料比例内进行扣减,但是关单比例内产生的额度仅为20000乘30%=6000USD,那超比例的4000USD扣减不就占用了其他来料比例内的额度吗?正确的数据来源是怎样的?我们该怎么做?找外管局还是银行?
回答:
您好!来料加工贸易的出口可收汇额,等于该出口贸易类别逐笔出口货物报关单成交总价与收汇比例乘积累加之和。自2009年2月15日起,将来料加工收汇比例统一由20%调整为30%。企业超过比例收汇的,需要到外管局申请超比例结汇。企业办理预收款注销后,扣减额传到电子口岸显示在来料加工额度上。企业向外管局申请超比例结汇后,来料加工的额度比例就是50%,来料加工额度为10000.,企业预收款注销后,来料额度扣减,不会占用其他额度,企业需要联系外管局。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来料加工贸易,走预收货款,额度扣减问题

http://www.cpa.js.cn/ask/24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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