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我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保税区企业,该企业将其再加工为成品。且其退给我们的报关资料中无报关单退税联(只有报关单收回核销联及核销单),就是说我们公司不能参与退税,而且

提问:
我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保税区企业,该企业将其再加工为成品。且其退给我们的报关资料中无报关单退税联(只有报关单收回核销联及核销单),就是说我们公司不能参与退税,而且还要补交增值税税款。请问1.进入保税区企业,到底该由谁来退税呢?流程是怎样的? 2.我司以后能不能开增值税发票给对方,让对方去退税呢? 谢谢!
回答:
您好!1、进入保税区的企业是不能直接退税的,必须要等到货物离境出口后方可办理退税。这个退税是由区内企业来办理的,但是现在是你通过加工后再退给贵司故是不允许退税的,企业当时应该出口到出口加工区就可以直接申请退税;故保税区企业加工后再出口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退税;2、根据规定:区内企业从区外购进货物,直接从保税区海关离境,取得保税区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核销联)”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的方可办理退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销售货物给保税区区内企业退税问题

http://www.cpa.js.cn/ask/24093.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