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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进口的减免税设备使用还未到5年,但设备实际已报废,无使用价值,(也不会出售或转让),请问:(1)该设备是否要办理提前解除监管的手续? (2)如果进口过来时就

提问:
我司进口的减免税设备使用还未到5年,但设备实际已报废,无使用价值,(也不会出售或转让),请问:(1)该设备是否要办理提前解除监管的手续? (2)如果进口过来时就是旧设备,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也要办理提前解除监管的手续?
回答:
你好!(1)贵公司监管期内的减免税设备如果已报废,无使用价值,也不会出售或转让,可以等到五年监管到期后自动解除监管;(2)如果免税进口的旧设备出现上述情况,也可以等到五年监管到期后自动解除监管。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减免税设备

http://www.cpa.js.cn/ask/24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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