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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外管局除了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里面提到:非试点地区进口单位在2010年1月1日之前的进口付汇业务应于2010年7月31日之前到所在地外

提问:
您好,外管局除了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里面提到:非试点地区进口单位在2010年1月1日之前的进口付汇业务应于2010年7月31日之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核销手续。那我司2009年有笔货到付款业务,当时是不需要去外管局核销的,现在是不是也一样?还是现在改为需要去外管局核销了?谢谢
回答:
您好!如果属于货到付款的情况,企业直接在银行核销即可,否则的话,需要到外管核销。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试点有关

http://www.cpa.js.cn/ask/22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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