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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带相机、笔记本出境游,入境如何办理手续?

提问:
本人自带相机、笔记本出境游,入境如何办理手续?
回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72号关于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的公告》的规定,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请选择“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通关,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一)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二)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三)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四)货物、货样、广告品;(五)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本人自带的笔记本和相机?

http://www.cpa.js.cn/ask/22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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