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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司有一台设备为鼓励项目,于2009-03-09于南京关区进口.(还在海关监管期内)该备件现已无法运转,申请无代价抵偿新备件. 新备件打算在北京关区进口,

提问:
您好,我司有一台设备为鼓励项目,于2009-03-09于南京关区进口.(还在海关监管期内)该备件现已无法运转,申请无代价抵偿新备件. 新备件打算在北京关区进口,请问坏备件我司可否在北京关区退运至国外.还是只能在原进口关区退运.谢谢
回答:
您好!相关的政策法规中没有明确无代价抵偿的设备必须同一个关区进口,同一个关区出口,所以原则上企业可以从北京退运,但是不同现场海关的要求可能会有区别,建议企业先和进口现场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鼓励项目货物

http://www.cpa.js.cn/ask/21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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