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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还想问,一个申报号对应2个合同的收汇,一个合同操作正常,正常有额度可以结汇,但是另外一个操作失误造成当时没有保存,而且已经过了一个双休的时间,不能用

提问:
老师您好,我还想问,一个申报号对应2个合同的收汇,一个合同操作正常,正常有额度可以结汇,但是另外一个操作失误造成当时没有保存,而且已经过了一个双休的时间,不能用原来那个申报号重新做提款登记了,因为提示:该水单已存在,请保持收汇币种,金额一致。 那该如何处理?如何结汇呢?
回答:
您好!根据企业描述的情况,我们不建议企业再做登记,直接等货物出口后在一般贸易额度下结汇,因为没有相应的水单信息,企业无法再登记。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预收货款提款登记问题2

http://www.cpa.js.cn/ask/20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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