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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国家税务局有新的通知,通过“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模块办理,不知道纸质手册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有没有变化,新的办理程序应该是怎样的?

提问:
3月1日国家税务局有新的通知,通过“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模块办理,不知道纸质手册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有没有变化,新的办理程序应该是怎样的?
回答:
您好!根据公告:国税局在“江苏省进出口网上申报”平台增加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模块。从2010年3月5日起,凡是需要开具“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出口企业均应通过该模块录入、上报,届时取消在原申报系统中的录入和上传。特别提醒: 1、新模块必须有报关单信息后才能完成各个栏次的录入,所以请出口企业的来料加工复出口报关后及时到“中国电子口岸”中确认。2、纸质“来料加工贸易证明”仍需报送审批,同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②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复出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④委托加工工缴费普通发票(采取委托加工方式的外贸企业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⑤出口发票(原件)。故纸质手册仍需要报送审批。具体办理建议点击:http://www.xsgs.gov.cn/detail.asp?id=4683,查看。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纸质手册)现在如何办理?

http://www.cpa.js.cn/ask/20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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