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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你好!我公司去年3月份以一般贸易性质进口了两台设备,货款当时由我司的外商公司垫付,现如今我司想把这两台设备款付汇给外商公司可以吗?因已经超过付汇

提问:
老师: 你好!我公司去年3月份以一般贸易性质进口了两台设备,货款当时由我司的外商公司垫付,现如今我司想把这两台设备款付汇给外商公司可以吗?因已经超过付汇证明联签发日期后90天,在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延期付款合同登记中,合同号需与报关单上的合同协议号一致吗?
回答:
您好!企业延期付款在待确认列表中,就可以到指定银行办理延期付汇,企业报关的合同是形式合同,在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延期付款合同登记中合同和报关单的合同不一定要一致。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延期付汇

http://www.cpa.js.cn/ask/19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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