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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为今年新备案的生产型经营企业,现需办理出口业务,应需要已经开立外汇帐户,现在需到国税办理备案,请问需要哪些资料?

提问:
您好!我公司为今年新备案的生产型经营企业,现需办理出口业务,应需要已经开立外汇帐户,现在需到国税办理备案,请问需要哪些资料?
回答:
您好!纳税人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纳税人应分别在备案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地基层国税分局(所、科)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税人在取得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后,出口的货物方可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二)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纳税人提供);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管国税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纳税人提供); (六)退税专用账户账号; (七)代理出口协议(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纳税人提供); (八)增值税纳税人类型证明; (九)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资料。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办理国税备案

http://www.cpa.js.cn/ask/19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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