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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您好!我司是专门做来料加工建邺区的企业,原来我司办理免税证明是不需要在电子口岸系统内的出口退税栏里进行上报信息的。但是这次建邺国税要求必须在电子口岸出口退税

提问:
师,您好!我司是专门做来料加工建邺区的企业,原来我司办理免税证明是不需要在电子口岸系统内的出口退税栏里进行上报信息的。但是这次建邺国税要求必须在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系统内上报后才能办理免税证明。问题是我们电子口岸系统内根本没有任何数据,咨询了北京电子口岸,电子口岸说我们不是出口退税只是办理免税证明,由于来料加工在出口报关时,海关是不签发出口退税联的,所以在出口退税系统内是没有信息的。(问了其他做来料加工的企业有的说有信息上报了,有的也没有信息)。想确认一下现在是不是来料加工做免税证明一定要在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栏里申报数据?系统内没有数据怎么办?这个问题也请海关系统的帮忙协助解决一下,这个有矛盾的操作,我们很为难。十分感谢!
回答: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在前一个问题答复您,您说的是办理免税证明,不属于出口退税,海关是不签发出口退税联数据的,没有退税联数据,电子口岸出口退税中也应该没有数据报送的数据,企业无法报送。您这种情况应该和当地国税局说明情况,来料加工不签发出口退税联数据。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http://www.cpa.js.cn/ask/18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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