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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我司是三资企业,现我司从台湾调一名人员到我司工作,其需要带个人物品入境,物品包括家具、电器等,大约一个20”柜子物品。请问我司应如何办理此货柜个人物品

提问:
你好老师:我司是三资企业,现我司从台湾调一名人员到我司工作,其需要带个人物品入境,物品包括家具、电器等,大约一个20”柜子物品。请问我司应如何办理此货柜个人物品的通关手续?应提供什么资料?望老师能详细解答。谢谢
回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08年第96号公告:进境运输工具抵达后,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在进境运输工具下客完毕后3个小时内向海关提交《进境运输工具所载旅客及托运行李物品结关申请表》一式两联;经审核,《申请表》有关内容与原始舱单相符的,海关准予结关,并分别在《申请表》第一联和第二联上进行批注。《申请表》第一联由海关盖章后交结关申请人收存,第二联由海关留存。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个人物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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