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我公司在08年进口了一批货物,合同约定付款期180天.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无法在期内付汇.现在经营情况好转,准备付汇,可去办理时被告知无法付汇.请问该怎么办?谢谢

提问:
我公司在08年进口了一批货物,合同约定付款期180天.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无法在期内付汇.现在经营情况好转,准备付汇,可去办理时被告知无法付汇.请问该怎么办?谢谢!
回答:
您好!请告知不能付汇的原因,自2008年10月1日起,企业新签约进口合同中含延期付款条款和实际发生延期付款的,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或在海关签发进口货物报关单后90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已登记延期付款项下货款对外支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企业应办理延期付款注销手续。企业是否是未办理延期付款登记,造成现在无法付汇,如果是的话,企业需要到当地外管局说明情况,经外管局允许后才能付汇,否则不予付汇。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如何付汇

http://www.cpa.js.cn/ask/18254.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