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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1)我们公司以前做过蓝皮的加工贸易手册,但没做过生皮的,所以我们不算是首次申请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2)我司已经取得省级环保部门的《生皮加工贸易企业

提问:
老师:1)我们公司以前做过蓝皮的加工贸易手册,但没做过生皮的,所以我们不算是首次申请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2)我司已经取得省级环保部门的《生皮加工贸易企业环境保护考核合格证明》,并已由商务部、环保局和海关总署核定了加工贸易额度;3)我们已在中国商务电子网申请了CA证书;4)我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号》, 说是生皮《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要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想向您请教一下,我们现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带哪些资料前去申请呢?烦请指教,万分感谢!
回答:
商务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2009年第8号联合公告(对生皮加工贸易政策进行调整),继续禁止进口生皮(商品编码:4101-4103)直接出口半成品革和成品革的加工贸易,允许开展进口半成品革(商品编码:4104-4106)出口成品革的加工贸易业务,企业在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上述生皮进口加工贸易业务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制成品出口或深加工结转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二)企业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生皮加工贸易企业环境保护考核合格证明》。 对企业无法同时提供上述两项基础材料的,商务主管部门不予受理企业的加工贸易业务申请。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生皮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续1)

http://www.cpa.js.cn/ask/18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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