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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上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因为未符合对方要求,故对方写了一份拒收证明,请问我们将如何处置,这张发票

提问:
老师您好,我们上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因为未符合对方要求,故对方写了一份拒收证明,请问我们将如何处置,这张发票
回答:
您好!跨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能直接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企业持对方开具的拒收证明到国税局大厅就可以办理红字发票开具申请单,然后在金税系统开具红字发票即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增值税发票

http://www.cpa.js.cn/ask/17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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