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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申请的通关单有5项商品,而到报关时,其中的第3项因故暂不出口,请问遇到此类情况,如何做才能与通关单保持“项数和次序一致”?

提问:
如果企业申请的通关单有5项商品,而到报关时,其中的第3项因故暂不出口,请问遇到此类情况,如何做才能与通关单保持“项数和次序一致”?
回答:
您好!《通关单联网核查海关通关作业操作规程(试行)》第六条第(三)点规定:报关单法检商品的项数和次序与通关单上对应商品项数和次序一致,通关单电子数据才能比对成功,因此遇到该类情况,需要向国检总局申请,按照实际情况重新签发通关单。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通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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