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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一张加工费发票销货单位是小规模企业,而且是对方国税代开的,我现在在出口退税系统里按常规的加工费输入,在预审反馈的结果是:"该发票(.....)与总局销方发

提问:
我们有一张加工费发票销货单位是小规模企业,而且是对方国税代开的,我现在在出口退税系统里按常规的加工费输入,在预审反馈的结果是:"该发票(.....)与总局销方发票纳税识别号不符",但是我把这条进货记录删掉重新预审,结果出来还是有这样一条,我也向销货方核对过税号,发票认证也通过的,请问这是什么原因,是国税局的网络问题吗?如果是这样,那我可以正式审报吗?谢谢
回答:
您好!纳税人识别号按照发票左下的税号填,代开的输入的是代开机关的代码,也就是XXXXDKXX这样的代码,不是对方实际纳税人识别号.请企业检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出口退税

http://www.cpa.js.cn/ask/17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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