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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我集团为国内分包方,总包方也在国内,总包方在利比亚承包的工程分包给我集团,我集团通过下属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出口工程物资和工程设备给在国外的总包方的分公司

提问:
请教,我集团为国内分包方,总包方也在国内,总包方在利比亚承包的工程分包给我集团,我集团通过下属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出口工程物资和工程设备给在国外的总包方的分公司,现总包方提出只能通过国内付款给我们,这样我们就不能进行外汇结算核销并取得出口退税,请问总包方能否通过其在国外的分公司从国外直接付汇给我集团下属进出口公司进行出口结汇核销??? 备注:总包方和我集团都已取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许可证书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调整部分服务贸易项下售付汇政策通知:对外承包工程项下总包方和分包方均为境内机构的,总包方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项时,可持总包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协议)、分包合同(协议)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内外汇划转手续。分包方划转所得外汇资金仅限于对外支付,不得结汇。分包方如需使用该工程款用于境内采购等境内开销,应由境内总包方将工程款结汇后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给境内分包方。故也不能进行核销和出口退税。另外总包方也不能通过国外的分公司从国外直接付汇给国内的下属公司。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对外承包工程分包方结汇的问题

http://www.cpa.js.cn/ask/17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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