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老师您好。我们当时这个制度出来的时候并不知道在那个时间段里收汇的需这样结汇所以当时银行都给结在一般贸易项下的,您说的核查系统显示企业“其他贸易”栏目中的可收汇额

提问:
老师您好。我们当时这个制度出来的时候并不知道在那个时间段里收汇的需这样结汇所以当时银行都给结在一般贸易项下的,您说的核查系统显示企业“其他贸易”栏目中的可收汇额为零或不足的,这个其他贸易是不是就是收汇申请里的其他类额度?如果我们这个其他类额度有,可不可以在这个额度项下提交结汇?
回答:
您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额度查询中有独立的其他贸易额度选项,在收汇申请中按照其他类额度申请。如果企业其他贸易额度足够的,可以在收汇申请中提交结汇申请,但是也需要在08年9月30日之前,之后企业占用不同贸易额度结汇的,需要银行允许才可以操作。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额度申请续

http://www.cpa.js.cn/ask/17330.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