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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公司以前年度进口的减免税设备,部分仍在监管期内、部分已在监管期外,现因产线停产闲置,准备卖给国外客户(非原进口商)。想请教一下,问题

提问:
我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公司以前年度进口的减免税设备,部分仍在监管期内、部分已在监管期外,现因产线停产闲置,准备卖给国外客户(非原进口商)。想请教一下,问题一、对于监管期内的减免税设备,公司能否以会计账面净值(已扣除折旧)金额来做出口报关?贸易方式是否可以选择“退运”(退运至非原进口商)或“一般贸易”?问题二、对于监管期外的减免税设备,已自动解除海关监管,考虑到其中部分设备会计账面净值为零(已全额折旧摊销,无残值,国内无市场价值),公司能否以金额“零”来申报出口?贸易方式是否可以选择“其他进出口免费”或“退运”或“一般贸易”?问题三、对于前述监管期外的部分减免税设备为零的情况,如果不可以以“零”价值申报出口,可否结合同批次出口的其他仍有部分价值的设备来平均计算每台设备出口申报金额?如不可以,已何种金额和贸易方式申报出口?非常感谢!
回答:
1、对于仍在监管期内的减免税设备,企业需要出口国外的,需要向海关申请减除海关监管,并补交税款。出口的商品货值应该按照市场上同类商品的货值报关,并通过海关审核,贸易方式不能按照退运,需要按照一般贸易出口;2、3,根据完税价格,不能判断商品的价值的商品,不能直接按照零价值报关,您需要按照市场上同类商品报关,并经过海关审核。贸易方式需要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是免费提供给国外客户的,可以按照其他进出口免费,否则建议按照一般贸易出口;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
减免税设备出口报关价格与贸易方式问题

http://www.cpa.js.cn/ask/16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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