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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办理了一本加工贸易手册,现已将进口料件销售于生产企业,并且办理了免税证明,现需将此部分增值税转为不缴纳,直接在增值税申报表表一里的15栏填写,然后把要缴纳

提问:
我公司办理了一本加工贸易手册,现已将进口料件销售于生产企业,并且办理了免税证明,现需将此部分增值税转为不缴纳,直接在增值税申报表表一里的15栏填写,然后把要缴纳的填写在表一的第一栏。这样是吗?
回答:
您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十五栏应填写免抵货物应退税额,这一栏应填写退税机构审批的退税额,第一栏应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外贸企业免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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