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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在此次《深圳海关关于开展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和数据清理专项工作的通告》中,除了海关要求的 (一)《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 (二)《

提问:
您好!请问在此次《深圳海关关于开展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和数据清理专项工作的通告》中,除了海关要求的 (一)《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这6份证件外,还须准备其他什么文件吗?谢谢!
回答:
您好!企业向深圳海关递交的核查资料:(一)《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四)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外资企业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对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交原件验核。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关于《深圳海关关于开展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和数据清理专项工作的通告》

http://www.cpa.js.cn/ask/15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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