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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早上好,我想向你咨询下,天津某公司给我公司开的发票,在途中被快递公司遗失,天津国税不同意把此发票作废,只同意出具证明,我们这批货物是出口的,请问需要如何操作

提问:
老师早上好,我想向你咨询下,天津某公司给我公司开的发票,在途中被快递公司遗失,天津国税不同意把此发票作废,只同意出具证明,我们这批货物是出口的,请问需要如何操作?
回答:
您好!专用发票遗失的,先由责任方在主管税务机关指定报纸上做遗失声明,并接受国税局的处罚。贵司再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销售方及主管国税分别盖章)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出口货物的退税凭证。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发票遗失

http://www.cpa.js.cn/ask/15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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