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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我是一家货代公司。现有一客户系外商独资企业,专业生产服装。去年10月份在国内购置了一批价值人民币100多万元的缝纫机及相关零部件。这些缝纫机

提问:
老师,您好! 我是一家货代公司。现有一客户系外商独资企业,专业生产服装。去年10月份在国内购置了一批价值人民币100多万元的缝纫机及相关零部件。这些缝纫机的原产国均为中国,且已经使用近1年。 现该独资企业的老板(白俄罗斯国籍),想把这些已经使用过的缝纫设备运到位于白俄罗斯的工厂使用,又不愿意向中国的服装企业支付外汇(因为国内的服装企业也是他自己的)。 请咨询: 1、政策上是否允许这些旧缝纫设备及零部件出口? 2、如允许出口,服装企业无出口设备的经营范围,是否须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 3、如允许出口,以什么监管方式报关?
回答:
您好!1、国内政策上旧设备和零部件出口是允许的,但是企业需要和白俄罗斯海关确认,国外清关过程中是否允许,旧设备进口应该需要办理许可证,您需要国外进口商和国外海关确认;2、原则上企业如果经营范围内无出口设备的经营范围,需要委托外贸公司办理出口,但现在海关对企业经营范围的要求不是十分严格,只要商品不是涉及到限制进出口的商品,是可以直接委托货代报关的;3,出口的监管方式需要根据商品的HS编码判断。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咨询旧缝纫设备及零部件出口事宜

http://www.cpa.js.cn/ask/14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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