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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口企业,8月底刚出口一笔货物,9月初收到部分货款,余下的估计11月才能收到,在此情况下,9月20收到报关单退税核销联,是否在没有收到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可以先电

提问:
新出口企业,8月底刚出口一笔货物,9月初收到部分货款,余下的估计11月才能收到,在此情况下,9月20收到报关单退税核销联,是否在没有收到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可以先电子口岸交单,然后去外管局核销掉这笔合同?
回答:
您好!1、企业货物已经出口,电子口岸系统中已经有了电子核销单、报关单信息就可以进行交单和报送;2、企业外管局核销允许的差额为正负5000美金,如果企业报关金额和收汇金额的差额为正负5000美金的,外管局是允许核销的。如果企业采用网上核销方式,企业除满足差额在正负5000美金之内外,还需要保证差额不超过总额的5%。由于企业是只收到部分货款,如果差额符合核销的要求就可以核销,建议企业等全部货款到齐后再核销。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谢谢!
外管核销问题

http://www.cpa.js.cn/ask/14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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