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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您们好,我的一个合同做了两次预收款收汇计划(因为客人分两次打预收款) 我已经做了一次提款登记 客人估计下个月在打一次款 所以下个月我将在做一次提款登记

提问:
各位老师您们好,我的一个合同做了两次预收款收汇计划(因为客人分两次打预收款) 我已经做了一次提款登记 客人估计下个月在打一次款 所以下个月我将在做一次提款登记。 我的问题是1)在货物出口后,我将会做注销,请问一个报关单号可以用于两次注销吗(因为注销是要输入报关单号的。报关单号只有一个,但是有两个提款登记要注销。当然这都是一个合同下的两次预收款)2)如果客人突然取消第二次预收款,决定将第二次预收款与尾款一起付。这时信贷系统我改怎么操作。因为我在合同登记时做了两次预收款收汇计划。预收款的总金额写的也是两次的总额。这会有影响吗?请指教。谢谢。
回答:
您好!1、货物出口后,企业可以用同一个报关单注销两次;2、如果取消了第二次预收款,企业未收汇的,企业需要和当地外管局协商做无关单注销,否则会影响企业额度。信贷系统的提款登记除当天外,其余时间是不能修改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预收货款注销

http://www.cpa.js.cn/ask/14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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