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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有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还得麻烦你。就是我们公司出了两票来料加工的货,第一票总价值是23700.62美元,加工费是19210美元。第二票总价值是260

提问:
老师你好,我有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还得麻烦你。就是我们公司出了两票来料加工的货,第一票总价值是23700.62美元,加工费是19210美元。第二票总价值是26039.33美元,加工费是21150美元。这样我们电子口岸卡里,比例内额度应该是多少?超比例额度应该是多少呢?怎么计算的呢?十分感谢!
回答:
您好!来料加工可收汇额按出口货物报关单成交总价与收汇比例的乘积累加之和确定。自2009年2月15日起,将来料加工收汇比例统一由20%调整为30%。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的初始来料加工没有额度,您的来料加工比例内额度应该是(23700.62+26039.33)*30%=14921.985美元。您超比例外的金额应该是19210+21150-14921.985=25438.015.。对于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单笔出口货物报关单实际收汇比例高于30%的,银行应按照现行来料加工超比例收汇相关规定办理。企业需要向银行申请来料加工超比例收汇。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来料加工

http://www.cpa.js.cn/ask/14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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