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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的一个老客户以前和我们合作过,结算方式是:10%订金,70%发货前打款,20%尾款的形式,然后合同中规定:尾款是在买方收到货物后的一个月内支付。但是事

提问:
您好!我们的一个老客户以前和我们合作过,结算方式是:10%订金,70%发货前打款,20%尾款的形式,然后合同中规定:尾款是在买方收到货物后的一个月内支付。但是事实上,买方在收到货物后,说我们的产品出现一些小问题,结果由于这些因素,没能在合同规定的1个月内给我们尾款。结果影响了我们产品的出口退税,都过了快半年了,既没有给我们打尾款,也没法办理退税。已经过了退税的时间了,请问 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理退税呢?
回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企业错过了出口退税期限且也没有申请延期,国税局是不予受理相关退税申请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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