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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还要咨询下,根据您给我的现在所使用的03年版本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41条规定:“出口单位出口后,单笔收汇或进口金额大于报关金额在等值

提问:
老师,您好!还要咨询下,根据您给我的现在所使用的03年版本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41条规定:“出口单位出口后,单笔收汇或进口金额大于报关金额在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以内,或者单笔收汇或进口金额小于报关金额在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以内的,可以按照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办理核销报告手续。单笔收汇或进口金额大于报关金额超过等值2000美元,单笔收汇或进口金额小于报关金额超过等值500美元的,应当办理差额核销报告手续。实行批次核销的,可以按核销单每笔平均计算出口与收汇或进口差额。”那么与您关于外管局核销允许的差额为正负5000美元的这两种说法要如何理解?非常感谢!
回答:
您好!江苏省外管局允许核销的核销差额为正负5000美金,不同地区的外管局允许核销的范围可能不一样,请以当地外管局的要求为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出口核销差额

http://www.cpa.js.cn/ask/13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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