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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现在泰国工作,有一台20英寸的LCD想带回深圳, 这台LCD 是自用的,不知是否可行?是否需要办什么手续?

提问:
我有个朋友现在泰国工作,有一台20英寸的LCD想带回深圳, 这台LCD 是自用的,不知是否可行?是否需要办什么手续?
回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 58号令)的规定: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驻境外的外交机构人员、我出国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赴外劳务人员和援外人员,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其中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物品验放时间从注册入学之日起算至毕结业之日止),远洋船员在外每满120天任选其中1件免税,其他旅客每公历年度内进境可任选其中1件征税。这台20英寸的LCD如果在5000元以下可免税进口。超出免税限量仍属自用的,经海关核准可予征税。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ni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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