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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在申报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时,税务局说可以一起做捷报单?我想请问捷报单是什么?对我公司有什么好处吗?

提问:
老师.你好!我在申报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时,税务局说可以一起做捷报单?我想请问捷报单是什么?对我公司有什么好处吗?
回答:
您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境外非居民企业的这部分所得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应在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办理需提交合同副本(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税务登记副本、公章、《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等资料。并无您所说的捷报单,请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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