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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的边角料向海关申请销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提问:
进料加工的边角料向海关申请销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3号)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报办理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应提交以下单证资料:①《海关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申报表(销毁处置后有收入)》、《海关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申报表(销毁处置后无收入)》及销毁处置方案;②申报销毁处置的加工贸易货物无法内销或退运的说明;③销毁处置单位的资质证明,及企业与该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④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因此请提供上述材料申请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边角料向海关申请销毁

http://www.cpa.js.cn/ask/115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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