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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双方经协商同意,由贵司给与对方一定的赔偿(最好附有协议),且之前的货款已两清的,则收取的预付款做平,转为营业收入或应收货款,支付的赔偿做营业外支出。如

提问:
您好!如果双方经协商同意,由贵司给与对方一定的赔偿(最好附有协议),且之前的货款已两清的,则收取的预付款做平,转为营业收入或应收货款,支付的赔偿做营业外支出。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我理解的是这样的,买方的预付货款转为应收,最后还要报财产损失?收到的赔偿做营业外收入?卖方只把赔偿金额的分录作为营业外支出?是这样吗?非常感谢 您好!对购货方而言:预付款转为应付,收到的赔偿作营业外收入。对销售方而言:预收款转为应收,支付的赔偿金作营业外支出。至于您所说的报财产损失,不是很明白,不涉及到资产,为何要做财产损失。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您好!预付款是付给对方的,应付是该给对方的,这个怎么转啊?另外,我所指的财产损失是指票已经开全,但是钱收不回来的情况.
回答:
您好!预付款转为应付或主营业务成本,是购买方做的账务处理,跟您公司账务处理是分开的。目前情况对您而言,只要把销售账做平,原收到的预付款做营业收入,无法收回的余款做坏账处理,支付的赔偿金做营业外支出。当固定资产或库存商品出现损坏等情况时才做财产损失处理的。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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