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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按月办理内销申报纳税手续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加工贸易企业,海关对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有何规定?

提问:
对符合条件按月办理内销申报纳税手续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加工贸易企业,海关对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有何规定?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调整加工贸易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的公告》(海关总署2020年第78号)第一条规定:对符合条件按月办理内销申报纳税手续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加工贸易企业,在不超过手册有效期或账册核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完成申报纳税手续。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报纳税办理时限

http://www.cpa.js.cn/ask/113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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