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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贸易方式:进料对口,出境口岸:皇岗海关,运输方式:公路运输,货物运输路线为“中国→中国香港(运输工具:卡车)→中国烟台出口加工区(运输工具:船+卡车)”时,

提问:
请问贸易方式:进料对口,出境口岸:皇岗海关,运输方式:公路运输,货物运输路线为“中国→中国香港(运输工具:卡车)→中国烟台出口加工区(运输工具:船+卡车)”时,出口报关单的运抵国是填中国还是中国香港?这种情况出口报关单的“运抵国”可以填“中国”吗?
回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18号公告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规定:运抵国(地区)填报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最后运抵的国家(地区)。不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直接运输进出口货物,以进口货物的装货港所在国(地区)为启运国,以出口货物的指运港所在国(地区)为运抵国(地区)。经过第三国(地区)准运的进出口货物,如在中转国(地区)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国(地区)作为启运/运抵国(地区)。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启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及代码。建议您进一步与海关部门确认。
抵运国填写

http://www.cpa.js.cn/ask/112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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