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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海关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质疑通知书》后,在几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资料?

提问:
收到海关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质疑通知书》后,在几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资料?
回答:
您好!企业收到海关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质疑通知书》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下列相关资料:料件、成品的样品、影像、图片、图样、品质、成分、规格型号等相关数据和资料;工艺流程图、排料图、工料单、配料表、质量检测标准等能反映成品技术要求、加工工艺过程及相应耗料的有关资料;加工合同、订单、加工计划、加工报表、成本核算等有关账册和资料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及说明。企业提交资料充分、有效,能证明企业如实申报单耗的,除申报单耗保税料件耗用量超单耗标准的情况外,海关接受企业申报单耗。详情可咨询当地海关部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提交资料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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