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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贸易项下进出口货物怎样办理报关手续?

提问:
补偿贸易项下进出口货物怎样办理报关手续?
回答:
您好!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和设备进口以及加工成品出口时,有关外贸(工贸)公司和生产公司单位应持凭《登记手册》和填写的货物报关单1式3份,向进出口地海关申报,并交验货物的运单、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单证。补偿贸易项下进口的设备,自进口之日起至全部偿还上,属海关监管货物。未经对外经贸管理部门许可和海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出售、转让、变卖或提取移作他用。如因故需变卖处理的,要报经贸主管部门许可,报海关批准,并按章补纳关税;如属许可证管理商品,还应交验进口许可证。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办理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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