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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业属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中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主要生产保障物资同时也生产与疫情无关的一些其他物资,

提问:
我企业属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中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主要生产保障物资同时也生产与疫情无关的一些其他物资,是否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回答:
您好!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各地税务要求不尽相同,建议您进一步与相关部门确认。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物质成本费用

http://www.cpa.js.cn/ask/108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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