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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08年12月进口一批材料(报关单日期为12月份),现要付钱,发现已超出报关单日期90天,我公司又没做延期付款登记,其它资料齐全能不能到银行付款?另进口材料

提问:
我单位08年12月进口一批材料(报关单日期为12月份),现要付钱,发现已超出报关单日期90天,我公司又没做延期付款登记,其它资料齐全能不能到银行付款?另进口材料预付款登记,材料进来之后多少天之内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做核注?
回答:
您好!延期付款指进口货物货到付款项下合同约定付汇日期晚于合同约定进口日期或实际付汇日期晚于实际进口报关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付汇。您超过90天未付汇,且未做延期付款登记的,银行是不予受理付汇业务的,企业需要和当地外汇局说明情况;已登记预付货款项下货物报关进口(或进口备案)的,企业应在货物进口报关单(或进口货物备案清单)签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注销对应的预付货款。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进口材料货到付款及预付款核注

http://www.cpa.js.cn/ask/10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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