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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登记了预收货款的合同登记以及提款登记,并且在06月03已经结汇了该定金。问题是我合同登记的时候写的预计出口日期07月底。问

提问:
我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登记了预收货款的合同登记以及提款登记,并且在06月03已经结汇了该定金。问题是我合同登记的时候写的预计出口日期07月底。问题是现在估计07月底发不了货,估计要在半年以后才能发货。请问会有影响么?如果我合同登记修改出货日期是半年以后,可以么?收到的定金和出货日期可以相差半年之久么??
回答:
企业可以修改预计出口日期,但是提款登记中的预计出口日期是不能做修改的,所以您做的修改是没有用的,企业只要保证预计出货日期和实际出货日期相差不超过90个工作日就没有影响,否则您需要和外管作说明情况。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
外汇合同及定金登记

http://www.cpa.js.cn/ask/10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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